怜儿面色尴尬道:“快回去写你的功课,姐姐自然有主意。”
庄才盛见缝插针:“什么主意?”
“我——”在二人的注视下,怜儿口不择言,胡言乱语道:“我喜欢许斐那样的!”
听了这个名字,不仅庄才盛直接站了起来,连小满都张大了嘴,可谓是瞠目结舌,脸色精彩。
许斐这个名字,京中的众人并不陌生。
当年文坛之中百花齐放,各家争鸣,许广文独领风骚,有一字千金之称,而许斐,则是他的儿子。
出身书香门第,母亲也是当年出了名的美人儿,许斐有一幅好看到过分的皮相,面如冠玉,高鼻薄唇,眼如桃花,也有着不输父亲的才学,写得一手好文章。
可就是这样的人儿,不知染了什么怪病。
怜儿与许斐从小在一个书院,也算一同长大。许斐十五岁时,倏然在席间咳出了鲜红的血,吓得学堂的夫子当即把他送回了家,自那以后,许斐就总是脸色苍白,身子也愈发消瘦,据说这病断断续续,总是不好,一时之间,许斐成了人尽皆知的病秧子。
这样的男子,与其他身强体壮的少年格格不入,许斐只得一人坐在廊下独自看书,怜儿几次路过,觉得他可怜,也与他说过几句话,许斐性情温和,总是含笑与她闲聊,怜儿在他身上感觉不到任何危险性,她是喜欢与许斐相处的。
但庄才盛对此事难以接受,连小满都鄙夷,不知怜儿是什么眼光。
翌日,庄怜儿怀着尴尬的心情去了学堂,偏偏是巧了,今日又教她遇见许斐。
如今生病的许斐,挑起的桃花眼里也不含风流之态,只余深沉,再加上他时不时咳嗽,面颊上总是浮着病态的红,看起来好不可怜。
他坐在书房内看其他学生的文章,这几年他身子不好,闲暇时就来学堂里帮其他夫子看看文章功课,如今房内只有他一人,连书童都不在,更显得他孤单落寞。
怜儿支开丫鬟,轻声扣门:“许公子。”
许斐看清来人,神情微滞,低声道:“庄姑娘。”
二人从前经常闲聊,怜儿顺势就进去了,许斐放下手里的东西,忽然问道:“我见你好像不大高兴,可是有什么事?”
怜儿喜欢与许斐说话,正是因为他惯会察言观色,说话不带锋芒,能够在不逾越的情况下倾听她的烦心事。
怜儿长叹:“最近的事情你应当知道了,父亲母亲都在催我成婚。”
许斐沉默,视线在怜儿雪白的十指上留恋,半晌才笑了笑,又似自嘲:“不好么?庄姑娘花容月貌,城中男子都任你挑选。不像我这般,恐怕这一生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人而已,所以才迟迟不曾婚配……姑娘与我也算有交情,望姑娘能找到良人,厮守一生。”
怜儿哑然,许斐虽然一直病重,却很少自怨自艾,恐怕是自己今日的话刺激到他了。
她当即改口:“你误会了,我却不要这福气!”
许斐望着她的眼,怜儿咬了咬唇:“许公子,我最讨厌那些五大叁粗的男人……不,应该说,我是害怕。”
许斐的面色渐渐凝重,他低声:“愿闻其详。”
怜儿对眼前的男子全然信任,再加之当今本就民风开放,怜儿敞开心扉,憎恶道:“我幼时见过男子奸污其他女子,从此对房事就心生抵触……当今盛行的风气,并不是我喜欢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