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念白悄悄摇了摇头。
他连自己的考妣是谁都不知道,翁叟也很早去世了,他从小就是一个人。果然是饱汉不知饿汉饥,他只好接过话头安慰:“子昱兄,梦中的你家不若王亲贵族,那可得饭饱?可得庇护?”
宇文离闷闷地声音从他背上传出:“这么一说……倒还算能吃饱穿暖吧。老妪待我挺好。”
刘念白笑了:“那不就挺好?世上还有人挂念你,照顾你,不论这人是不是你的血亲,可都是天大的好事。”
这话说的的确在理。宇文离把头从刘念白背上撤开,为他抚平了衣服褶皱。
“念白所言极是。如若不嫌弃,我愿当那个关心念白的人。”
宇文离知道自己心底已经有了一丝留恋,而刘念白又与他那梦中的恋人有异曲同工的相似之处,鬼使神差的,他说出了这句话。
刘念白自是觉得有些不对,脸皮一赧:“子,子昱兄不必如此。比起我这小小的浪荡之人,还是家国更值得挂念。”
瞧,这反应,倒有七分像梦中恋人了。
宇文离看着刘念白慌慌张张地翻书,喝水,眼皮沉了下去。
他知道男风在各朝各代都有,并不是什么稀罕事,自己也见过中意的男子,不过从没遇到让他上心的。
如今这一位“友人”,宇文离自知喜好他的皮囊,喜好他的谈吐,好感油然而生,挡也挡不住。而那种来自梦中人的亲近感,更是让他在倾慕之余,产生了不敬的冲动。
太快了。
喜欢上一个人,是这么快的事情吗?宇文离很迷惑。
他是迷惑的,刘念白脑海里却是警铃大作。
这已经是第二十三日了,他从没在别人府邸上停留过这么长的时间。
这几日他手里也姑且有了点钱,所以他起了离意。只是宇文离显现出来的不舍让他很为难,一方面又觉得这个朋友不错,一方面又对当下寄人府上的生活感到满意。
流浪诗人对食客的生活感到满意,这在本质上就违背了他生活的宗旨。此外,他也对自己和宇文离越来越融洽的关系感到不安,毕竟挚友分别,也是人生一大憾事,他还不想走到那么亲密的一步。
一两日后,刘念白再三思考,还是决定离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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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要离开?”宇文离在桌前盘腿坐着,脸上满是惊讶。
刘念白拱了拱手:“刘某叨扰已久,心想也是时候离去了。接下来我想再往中原腹地走走,看一些风土人情。”
座上的人没有马上回话。他用一只手支着下巴,消化了一会儿这个信息,点了点头。
“然。你也毕竟是四海为家的,一直待在我这也不可能。不过,念白兄,你可否答应我一个小小的要求?”
“没有问题,子昱兄尽管提,我尽量去做。”刘念白客气地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