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节(1 / 2)

喜事成双 大洒酱油 2363 字 19小时前

萧骏应了声,默默品茶。

萧远海叹了口气:“你……咳,谈朋友了没有呢?”

萧骏初中时认清了自己的心意,少年人不懂迂回,只想着扫平一切障碍静待花开。二话不说就跟家里出了柜,萧远海把用人赶出去,锁死了大门二门发狠要把逆子打死,刘丽跪在地上抱着他的大腿死命拦也拦不住,只好跑到楼上大哭着给罗利军打电话,罗利军带着人翻墙进院子里,拿石头砸碎了玻璃,从窗子钻进去扛着半死不活的萧骏跑回了自己家。

这么些年过去了,萧远海早已认命,想不开也得想开,况且这个儿子除了性向这一点,其他地方实在让人挑不出毛病来。

“没有。”

“唉,你也不要太挑了,你看看人家星星,年纪轻轻的就把朋友领回家了,昨天我去你罗叔家喝酒,正好那个孩子也在,我看那样的就很不错嘛。”

萧骏心里窜过一阵剧烈的难受,咬肌狠狠僵硬了一瞬,仰头喝光了茶。

“没事我先回去了,明早有课。”

“好好好,”萧远海举手投降,“我不管我不管,你爱什么时候找什么时候找。”

他喝了口茶,看儿子转身要出门去又加了一句:“照顾好自己,别再让你妈担心了啊。”

萧骏把车开出小区没走多远就停在路边,开了车窗抽烟,秋天晚上的风硬,忽得一下扑进来,烟灰吹了他一身。

他咳了两声,扑了扑身上,心里空得令人烦躁。

他爸这几年终于是缓过劲儿来了,甚至鼓励他谈恋爱,可他不知道,自己哪里还有爱人的力气呢,爱得太久太累,提起爱这个字儿都直犯恶心。

他甚至不大愿意回家,宁愿在公寓里待着。家里面关于那个人的回忆太多,特别是自己的房间里,每次独处的时候简直喘不上气来,死死压抑在心底的思念猛兽一样破笼而出,将心撕个粉粉碎的滋味儿,真是不想再体验了。

萧骏把烟蒂弹进路边的垃圾桶,开车回到公寓。

照常是冷冷清清一片,全部的灯都开亮之后房间显得更空了。

他从酒柜里随便拿了瓶酒,坐在吧台的高脚椅上,扣在桌面的手机轻轻的叮了一声。

他按开,是董喜双每晚固定会发来的两个字:晚安。

那代表他已经躺在床上,要睡了。

萧骏冰冷残破的心脏仿佛注进一股暖流。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。

董喜双的微信头像也是古董风格的,一张普普通通的校训石图片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几十年前的哪届校友。

往上翻了翻,小孩儿并不聒噪,一天三四条微信,像是怕打扰他,都是避开休息时间发来的。内容就像他本人一样,稚拙但温暖,带着毫无矫饰的天然味道,可爱得令人发笑。

萧骏从没有回过他的消息,不知道该回些什么,小孩儿的消息都是些自言自语一样的碎碎念,仿佛就是想给他一个固执的陪伴,宣誓一样告诉他:我在这里呢。

——

董喜双从图书馆出来忍不住缩了缩脖子。入秋之后风格外冷,今天天又阴得厉害,仿佛随时要下雨。他把外套拉链拉到下巴颏底下,低着头往下走。抬头看天的时候余光扫到楼梯下面掠过一个个子很高的人影。他下意识地看了一下,果然是萧骏。

这么长时间以来,除了每周一次的产业分析课和那次餐厅的偶遇,还没在校园里遇到过萧骏呢,小双开心极了,十几级台阶被他三步两步跳了下来,刚要出声叫他,突然顿住了脚步。

萧骏是奔着一个人去的,他快步走到路边梧桐树下一个男生面前,两人笑着说了几句,萧骏无比自然地接过男生手里抱着的几本厚厚的书,一起走了。

那个男生背着一个看着挺眼熟的帆布双肩包,个子比萧骏矮一点,整个人修长挺拔,穿着咖啡色的短风衣,一双长腿笔笔直。

董喜双管不住自己的脚,不由自主地朝着两人的方向走去。校园里正是课间时候,人流熙攘穿梭,他本就个子小,又隔着一段不近的距离,并不引人注目。

他们俩看起来很熟,一路都在聊天,萧骏并不像平时那么冷淡,不时回头看着那个男生,还会笑。

董喜双看看路,认识这是通往王克桢楼方向的,心里陡然提起来:这就是他吧,他们说的那个“高岭之花”。

他在心里艳羡地叹了口气,他们连背影都很相配啊。

果然,他们在王克桢楼前面停了下来。小双急忙收住脚步,转身躲在花坛旁边的一棵大柳树后面。

两人又聊了一会儿,男生伸出手,萧骏把书放在了男生手里,拍拍他的肩转身走了。

男生抱着书站在那里没动,一直看着萧骏走远了才转身进了楼。

董喜双也没动,等人进去了之后也跟了进去。

这还是他第一次进这个楼,大堂的铭牌上写着各楼层的院系研究所名字,旁边立着一个白板,贴着一张海报:

kenh kishida, ph.d. wake forest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

人脑中的控制信号—意识决策过程中对多巴胺和血清素释放的次秒级测量。

1113室

海报的落款是p大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。

小双看看时间,就在半小时后。他站在那犹豫了一会儿,决定去碰碰运气,攥着书包带子坐上了电梯。

时间尚早,报告厅里人来的不多,只有工作人员带着胸牌正在做准备。

室内已经拉好了横幅摆好了两个椅子方阵。

小双从后门进去坐在最后一排,一眼就看到了刚刚那个男生,没办法,人群里面他就像个发光体一样,眼睛再不好的人也难以忽视。

他脱掉了外套,只穿一件月白色衬衫,那件普普通通的衬衫被他穿得整洁熨帖,配上纤瘦挺拔的身形,越发显得玉树临风一般。

此刻他正捧着一个鲜花扎的花盘往小小的讲台上摆放,垂着眉眼耐心地整理那些纷繁的枝叶和花朵,让他们在台上呈现出一个好看的形状,然后又摆弄着麦克风,比照着自己的身高调整角度。

他里里外外地忙碌着,跟其他几个人一起给第一排的桌子铺绒布,摆名牌,分瓶装水,一举一动都是那么优雅好看,小双叹了口气,伏在前面折叠椅的椅背上,下巴枕着手臂,痴汉一样盯着人家看个没完没了。

盯来盯去盯出了点门道,他看到一个扎辫子的女孩老是在那个男生身边绕来绕去,也像自己一样偷偷地盯着人看,给他送水喝,还让他帮自己拧开瓶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