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结(1 / 2)

二饮红影 三侗岸 3522 字 26天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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烫水被雪深埋,凉白开里,曾有过的滚热胸膛与热忱,只与寥寥两字“往事”拉勾。

林先生爱烟。

烟倦味而愁靡的雾涌入鼻息,疲钝的百骸涌进苦涩,再呼出酸楚,漫眼的白乏了神经,麻痹心脏。

他说,烟,是个好东西。

低头,抚摸指节,划过曾留的疤。

雪一层一层一层一层,吃了他的眼睛,吃了曾为一个人永敞的温柔。

她平静的说,不爱。

事业的失败低沉,处境的卑微苟且,断指的失意难捱,不吃醋的患得患失,车祸病痛的折磨。一重一重叠加。

最后两个字,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,像个钻孔机,心脏被她搅得稀巴烂,烂成泥巴。

她真的没来。他等了四天。每天练习下地,碰地的腿骨像有无数根铁钉被锤子狠力敲打般,死咬着唇忍着疼,还要找她。

最后他死了。

死在雪地里,死在过去。

只能抓住虚无的回忆,用尽一生力气吊唁。

他相信了,宋轻轻说的,她不爱他。这句话,够铭肌镂骨,百挠穿心。

-

醒来已经送到国外,他睁着眼躺在病床,看着窗外陌生的景,看了一天一夜。

食指后遗症的割疼,逼得他面目狰狞,闭着眼咬着被子,度过日夜。

真疼。

温家夫妇不让他回国,安排他就读于一个私立大学,每日定量给他打钱,买了栋别墅,雇了个老婆子照顾他起居。

许玉月说:“她和他哥过得很好。比跟着你生活条件好多了。看开点。”

软弱无能的自己。

嗯。

谁对她更好谁才是她的选择,对于一个不辨情理的孩子来讲,无可厚非。没离家前他更胜一筹,所以赖着他。她是个傻子,那些年他老是忘记。傻子怎么懂爱,不过一个七岁的小孩,却老是奢望她爱他。

我在徒劳些什么。

他挂了电话。

失败的信息流进耳朵,有人重整旗鼓,新欢良药。

有人,想用最激烈的方式耗尽一生,祭奠死亡,麻木浑噩行尸走骨的活着。

活着,是多么忍辱负重、奄奄一息的伟大事业。

-

“林凉哥哥…”声如柔丝般绞窒脖颈,他的手附上她柔软的发顶,沙哑着声,“轻轻妹妹…”

长发缠绕指尖的摩擦,咸湿的眼泪落进他的眼睛,脸颊蹭着手背的嫩意,他闭着眼,醉昏地搂紧人儿,缠绵缱绻。

她的背部中央有个胎记,淡淡粉色,几厘米的长宽,像个“木”字。双木为林的木,他的手指描绘它的一笔一画。

上辈子他给她留下的记号,是让他这辈子要找到她。

他的唇附上舌尖舔舐,他最爱后入她,眼盯着那处与他仿若天生注定相关的胎记,一晃一晃,尾椎骨的酸酥,总使他禁不住缴械弃枪。

为她,白旗认败。

她爱哭,眼泪总像洪水般冲垮他的防线,得吃掉她的泪,哄得这个小朋友露出酒窝,瘫在他的怀中,喃喃地说:“林凉哥哥…你要永远哄我好不好…”

“好。”虚声的话贴近她的耳朵,“永远,永远。”

永远有多远,长久有多久,你说的一生、一辈子,到底有多长。

他的大梦醒了。他不想再梦见她,徒增烦恼。

“不要来了。”梦中醒来,点了一支烟,望着玻璃外的月。

“别来了。”第二次加重语气,抽了三根烟。

“我告诉你!别来了!”二十次后的气急败坏,杯子台灯狠狠摔在地上,一片狼藉后颓然地倒在地上,任玻璃扎破他的肉,血色一片。

“求求你…宋轻轻,放过我吧…”无数次的挣扎痛苦,烟也挥不去,他个战败的奴隶。

月光照着他的影子,黑墙微光,烟火点点。

“宋轻轻,当初是你自己离开的,你有什么资格出现在我的梦里…你凭什么?”

凭什么让我不得好活,不得安生,要存心让我难受。

他开始失眠,不愿入睡。

长期的失眠引发健忘,踏上楼梯的下一秒便会忘却自己要干什么。白天总精神不振,头昏脑涨。后来终于睡着一次,头磕在地上晕了。

医生说,睡眠不足会刺激胃腺,容易引发胃病和癌症。可以试试喝点酒。

逃课,不去上学,林先生整日酗酒。

他说,酒也是个好东西。

怅惘如月,燥沸如火。人间百味从舌苔里渗入,昏天黑地到忘人、忘事、忘现在、忘过去,忘全部。如果酒是孟婆汤,忘记一件事要忘记所有,他不在意。

酗酒使他上瘾,四肢常时乏力又头痛,大量的酒精抑制着脑部的呼吸中枢,有时呼吸停滞濒临死亡的苍白吓坏了家里的保姆,送他好几次去医院。

却治好了他的失眠。

-

他的身体好像坏了,总软绵绵的使不上劲,从酒吧里歪着身子走出,几步后便瘫在地上,难以起身。

有时横跨马路,竟一下腿软的摔在地上,一辆大卡车呼啸从他腿侧仅五厘米的距离擦过,司机破口大骂,他还昏着头眯着眼埋着头,仿若真的死了。

酒精助长了他原本的暴躁、阴郁。

瘫在墙边,歪着头,笑着看着路过的一群人,出声:“小子,你的脸丑到我了。”

领头的人不善地盯着这个醉鬼,“你说什么?”

“我说,你是真他妈的丑!”手中酒瓶摔碎在地,酒意渲染着莫名的暴躁脾气,“长那么矮,鸡儿是不是也小得可怜?”

或许是很久没打架了,总想动动拳头。只不过他还未抬手,便被一脚踢中肩膀,肚腹也被踢好几脚,倒在地上有些狼狈,胡子未刮,眼睛里都是血丝,口腔里的血有些腥。

“醉鬼一个。艹。”那群人骂着走了。

他倒在地上哈哈大笑。

医生让他好好休息,不准喝酒。许玉月不再给他打钱,只给保姆打饭钱,又无数次劝他别这样活着。

他的酒,喝得少了。

放荡的他,脏话随口便来,动不动便打架,身上都是青紫和血疤,这三四年放肆阴暗凉薄的本性释放,不愿做以前的林凉,他现在叛逆偏执强横锋芒。

温柔、善解人意。曾因一张白纸有过的装模作样。白纸没了,浊黑的音符释露。使他坏脾性藏匿的人没了。哪来的韧性包容。

谁惹他就得有勇气受住他的睚眦必报。

打了耳钉。不痛,挺新奇的感受,穿黑色衬衫解开三颗纽扣,露出瓷白的胸膛。混迹在酒吧,安静的用兼职来的小钱偶尔喝酒,越来越恶心女人,比少年期更甚,擦过衣角都要病态地换掉,一个女人们不敢轻易搭讪的儿郎。

这一生,好像就这样草草而往的过了。不需要另一个人,不需要被痛苦和绝望蒸煮,不再对谁期待,不再把心给人踩坏。

一个人,一个人就好。

林先生说,人能有一次掏心掏肺就够了。够缅怀了。

两年后,因为长期逃课,不参加考试,被学校强制退学了。

林威把他打得半死,他闭着眼倒在冰冷的地上,舔掉嘴上的血,手脚被打得断掉无力。

听着林威愤怒的喘气声,他无所谓地轻笑,“打死我吧。就这样,不碍你眼,我也好过了。”

许玉月不由得仔细打量地上的人。面容肌瘦,破皮流血的唇,被打得扭曲了骨头的身躯,艰难地呼吸着,嘴角却笑着。

一个放弃自己,然后归于尘土的活死人。

她第一次拦住林威发怒打骂的身子,抹着泪,“林凉,你别说这种气话。”

“其他人是怎么还有勇气活着的…”他睁睁眼,眼里没有光了。“全是悲剧和闹剧,这难过、没有意义的一生,谁能帮帮我…替我过下去…”

她蹲在地上,红着眼,指尖抹去他眼角的一滴泪。

“求求你放下宋轻轻吧…你放下她就不会有这种念头了…你只是不甘心付出那么多后一无所有…”

“妈。”他的声音依旧平淡,“能帮我从兜里拿根烟点燃吗?”

宋玉月迟疑着,一分钟后,还是给他点上,放在他嘴中。

“或许吧。”他艰难地移动着右手,摸了摸戒指,一点苦涩的笑,吸了口,呛在喉咙里。

“我想放下,比任何人都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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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接好了食指,左手食指因为精湛的手术恢复正常,能够活动弯曲。

林威开始逼迫他接手公司,每天派人守着高强度的学习经济知识和世界趋势,关他在屋子里将近一年,只有一两天能出去看看别的天色。

进公司早期不被人看好,谩骂说不过靠爹,高中学历,混子一个。后来他的天赋和认真使他在前景设想和商业模式上别出心裁。高瞻远瞩的眼光,使公司转型很好的顺应时代发展。人们才开始刮目相看这个文凭低下的男人。

做上总经理花了三年的时间。工作的烦杂充斥了他的头脑,他沉浸于事业的拼搏,三点一线的生活使他麻木、重复的度过这一年又一年。

他没再梦见过那个人。

也不会再抖落她的名字。

后来在异国他乡的地方,他的同事分了他一包草莓酸奶,五个月后,他收购了。